西藏殘聯近日會同相關部門出臺了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補貼實施辦法。至此,我國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均已出臺該政策,全國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服務已初步實現制度化保障。
國務院2021年印發的“十四五”殘疾人保障和發展規劃提出,“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對城鄉困難殘疾人、重度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給予補貼”。在中國殘聯和相關部門指導、支持下,在前期已有11個省(區、市)出臺相關政策的基礎上,先后有20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積極立足實際,加快研究、制定本地的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補貼政策。
在補貼對象方面,各地均將經濟困難殘疾人家庭和重度殘疾人作為優先補助對象。大部分省份將補貼對象定為當地持證殘疾人和符合規定的殘疾兒童。北京、江蘇、浙江、江西、河南、陜西、新疆等地將光伏線設備在校殘疾學生作為重點補貼對象,海南、西藏分別將未持證殘疾老年人、65歲以上失能老年人納入補貼對象。
在補貼內容和標準方面,各地均將殘疾人急需的基本型輔助器具作為主要補貼內容。有的地方涉及補貼的輔助器具種類多達190余種。各地主要依據輔助器具產品類別、家庭經濟狀況、殘疾程度等確定補貼標準。